第682期:《烟台大学报》

烟台大学获评全国民族 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期次:第682期      查看:47   

      本报讯 1月23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决定命名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等248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其中,烟台大学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是目前山东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

      近年来,烟台大学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鲜明主线,聚焦“中华一脉 同心筑梦”主题,以“一二三四”工作机制为抓手,积极构建新时代高校民族工作“烟大模式”。一是坚持一个根本保证,即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基础。二是创新两种工作载体,即深化线上平台建设,举办民族工作网络专题培训,与民族地区中小学开展“大手拉小手,共书山海情”系列线上活动,创建专题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专栏;丰富线下工作内涵,积极选树优秀少数民族师生典型,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宣讲计划,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氛围。三是聚焦三个重要优势,即发挥民族学学科优势,深化研究“筑同心”,利用民族学省级特色重点学科以及各类平台开展民族工作理论研究,取得一大批优秀成果;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坚定立场“守初心”,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中,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发挥优秀传统文化优势,寻美中华“沁人心”,开设传统文化类选修课,成立各类传统文化社团,排演多个展示中华文化的舞台剧,着重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特色。四是实施四项重点工程,即做强学生成长成才的“卓越工程”,成立“石榴籽”美美之家工作室,发挥优秀少数民族学生作用,引导各民族学生友好相处、互尊互爱;做实学生教育管理的“筑基工程”,利用主题班会等载体开展理想信念、民族团结教育,建立重点学生“一人一档”信息库;做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同心工程”,完善朋辈帮扶机制,积极推行共同用餐,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节等文化活动,促进“多元一体”文化融合;做精民族地区帮扶实践的“奉献工程”,选派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基层公务员扎根新疆、西藏等地区,学校连续多年获全国西部计划工作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在新疆喀什疏勒县建立“文化润疆”实践基地,真正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质效。

党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