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9期:《烟台大学报》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扎实推进依法治校

烟台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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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1月29日下午,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烟台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党委书记张殿臣主持,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参加学习。

      会上,法学院冯巾桐老师以《思想引领、法治护航,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为题,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三个方面,作了专题辅导。随后,党委书记张殿臣,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驻烟台大学监察专员李存杰,党委常委、副校长张献勇,结合学习主题和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

      张殿臣结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学校工作,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扎实推进依法治校》为题作交流发言。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地位和丰富内涵。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最具原创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不断创新、是对中国共产党加强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其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这“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必须持续加强理论学习,深入思考领会,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领会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教育是这一系统工程的重要领域,推进依法治校是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是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必由之路。三是把握方法路径,扎实推进依法治校。扎实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激发全面深化改革活力,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深化高校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形势对大学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依法治校方法路径,为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坚持党对依法治校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广泛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张殿臣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悟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育人育才全过程,培养德法兼修、德才兼备的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持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实效性,在全校形成知法爱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尚。三要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健全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形成办学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性机制和法治生态,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党委宣传部